4月2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超带队赴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展现场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苟鹏康,公司纪委委员,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干部和公司纪委办公室、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部分党员参加活动。
庭审现场,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参加活动人员认真观摩了案件审理过程,直观感受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此次警示教育案件是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因未能守住廉洁底线,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其当庭忏悔给在场人员敲响了警钟,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一次创新实践,本次活动旨在借助“零距离”观摩庭审与沉浸式警示教育形式,让纪检干部“零距离”接触司法实践,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同时,这也是公司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有力推动了廉洁从业理念入脑入心,筑牢了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公司纪委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干部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的长效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审:彭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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