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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海:共抓河湖保护 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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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2作者:来源:甘肃水利网站浏览:0

共抓河湖保护 筑牢生态屏障

甘肃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朱建海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统揽,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为目标,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第一,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建立。按照国家要求于2018年6月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了目标任务;2018年12月,如期全面建立了湖长制,搭建了党政同责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五级河湖长体系,全省21934名河长、1065名湖长上岗,履行守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巡河、治河、护河“三位一体”责任。省总河长主持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签发1号、2号、3号、4号令,对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治理保护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落实。各级总河长、河湖长当好河湖管理保护“领队”,通过巡河调研、暗访督查、现场办公、召开推进会、签发河长令等方式,推动解决责任河湖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治理保护各项任务。


第二,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等必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河湖巡查监管、乡村级河长履职流程标准、部门联合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特别是2020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建立了河湖联系包抓、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季通报、河湖问题有奖举报、“1+N”河长服务保障、“河湖长+警长+检察长”、跨界河流联防联控等制度机制,优化完善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激励、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织密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网,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湖管理工作格局。


第三,岸线空间管控成效显著。聚焦管好盛水的“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整治河湖乱象,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道等河湖乱象得到一定遏制,河湖功能和形象面貌显著改善。一是抓常“四乱”整治。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兰州黄河水上清真寺涉水部分、白银富聚码头、民勤红崖山水库大桥、东乡金强生态旅游度假村等一大批“硬骨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464个。二是抓实岸线整治。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按照依法依规、边查边改、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累计整改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507个。三是抓严采砂整治。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核查、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及时查处违反许可要求采砂、洗砂污水直排以及偷采盗采河砂行为,做到高压严打、露头就打,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可控,累计查处制止非法采砂行为234起。


第四,河湖承载能力稳步提升。聚焦护好“盆”中的水,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工作举措,河湖水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取水。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与“十二五”末相比,全省用水总量从119.17亿立方米减少至109.8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175立方米降低至117立方米。二是抓节水。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做好深度节水、极限节水大文章,出台《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构建最严格水资源节约体系;大力发展现代丝路旱寒农业,全面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全省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74;确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监控用水单位140个,加强节水全过程监管;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39个县被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18所高校被评定为节水型高校、13家企业被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单位)151家。三是治污水。出台《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聚焦城镇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呈稳中趋好态势,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建成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866.6公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18%、94.41%;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较上年减少5.2万吨、87.2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9%;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城市建成区18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第五,河湖生态修复有效推进。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生态区域流域性特点,实施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着力打造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四屏一廊”,全省草原植被覆盖度超过52%,湿地面积稳定在169.3万公顷左右。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效显现,青土湖水面面积持续扩大。黑河连续21年完成水量调度任务,累计向下游输水242亿立方米。疏勒河下游湿地生态逐步改善,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座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出台《关于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全省开展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复评与分类整治,正常运行的引水式水电站全部完成引泄水流量监测。省内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省内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第六,河湖管护基础逐步夯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要求,全省1309条河流、7个湖泊划界任务全面完成,133条河流、3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形成全面完成,明确了河湖空间管控的临水线、管理线、外缘线以及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三线四区”,初步建立了管理范围明确、功能区划清晰、责任落实有力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体系。修订《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将河湖长制纳入地方性法规,为强化河湖治理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全省12441块河长公示牌换发“电子身份证”,实现了“一牌一码”和信息更新线上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践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要求,针对当前河湖管护存在的短板弱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重在“升”“治”“建”上下功夫,在巩固五周年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强化河湖长制。一是通过持续强化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执行落地,强化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与履职尽责,促进工作提档“升”级;在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敏感水域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管护现代化水平。二是持续开展河湖乱象整“治”,滚动完善“一河一策”,推进综合“治”理,确保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三是指导市县分级分段分类创“建”美丽幸福河湖,治、建、管并重,展现河湖管护与治理建设综合成效,打造一批甘肃美丽幸福河湖“优质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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