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1月20日,水利部长江委政法局局长罗小勇一行调研指导我省水法治建设工作。厅二级巡视员杨忠琪出席调研座谈会并介绍我省水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调研组围绕我省地方立法、重大水利政策制定、水法治宣传教育、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实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调研座谈,就如何拓展水法治视野、提升水法治能力、水法、防洪法修订进展、跨流域立法等方面交流了经验、给予了帮助指导,并对加强我省水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水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奋力开创水法治建设新局面。一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形成行政执法监管合力。二要加大普法宣传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拓展普法宣传深度,着力提高全社会公众依法护水的法治意识;探索完善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常态化推深做实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持续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水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等柔性执法制度。探索建立流域省际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省际间协同联动,开展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定期磋商等交流合作,强化流域内联防联控联治。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