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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电网改造大规模集体腐败内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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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01作者:来源:浏览:0
  7年前,陕西省农电局系统得到了国家投入的农网改造资金76.4亿元。这是该局成立10年来得到的最大一笔基本建设资金,全系统为之欢欣鼓舞。在“国电”主导农网改造的大势下,这也是全国唯一由省“地电”公司主持大局的特例。 

  然而,从1998年到2004年,在陕西省农网改造期间,76.4亿元的改造资金却击倒了一批干部,63名违纪违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9人,30人被判刑,该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规模最大的集体腐败案。

  2005年11月,集体腐败的带头人、以受贿金额折合711万元人民币(其中20万美元受贿未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陕西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在忏悔书中写道:“现在的管理模式漏洞太大了!……我希望以我为鉴,健全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以免)将大量的国有资金流入私人老板的腰包,腐败作风有机可乘,受贿现象层层出现……”

  忆往昔,局长本是好同志

  王文学,男,1947年生,土生土长的陕北乡下娃。1967年府谷中学高中毕业,1969年进入府谷县火电厂当工人。1972年被推荐到西安交通大学电机工程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榆林供电局,历任电工、班长、主任等职。1983年事业风生水起,被任命为榆林供电局副局长,1984年任局长,1987年起兼任局党委书记。

  1989年,由省水利厅农电局和西北电管局农电局合并而成的陕西省农电局正式成立,王文学被省委组织部任命为省农电局副局长,同时仍任榆林供电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在榆工作。据王文学的老部下、榆林发电中心主任谢某说:“在榆林工作时的王文学热情、豪爽,不讲条件,乐于助人,在用人上注重才干。”

  农电局的成立在全国是孤例,当时由陕西省政府出面,向中央要回了省内66个县、区的供电企业(“国电”陕西省电力公司保留33个县、区的供电企业)。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地方电力企业要无偿上归、代管,重组为合作公司,所以陕西省“农电局”成立后,“国电”公司多次行文,想将陕农电收为己有,但陕西省政府顶住了这个压力。王文学落案后检讨说“我的腐败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给全国就陕西这么一家像样的地方电力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其中就包含着对不起省政府倾力扶持陕农电的愧疚之心。

  王文学老家府谷县的府谷信息港,曾以《家乡骄子王文学》为题,介绍了他的简历:

  1991年,王文学调往省农电局工作。1996年任省农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当时,农电局的内外环境很不理想。由于他们与陕西省电力公司之间实行的是趸售制度,用王文学的话说是“刀把子捏在国电手里”,农电局系统常受打压,66个县有300万人还没用上电,40个县的电力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1960年代建的关中配电网年久失修,有电供不出去,供出去的也因电价高而用不起。所以,虽然省农电局的供电范围占全省72%,但售电量却只有40亿千瓦时,不到“国电”的1/5。

  王文学上任后,不断找省政府要政策,跑北京要电力扶贫资金,对内严抓管理,定经济指标,经过几年努力,省农电局售电量大幅增长到80多亿千瓦时,企业固定资产由几亿元增长到20亿,每年缴税1亿元左右。1999年,王文学被新华社陕西分社推举为“世纪之交陕西水电系统十大新闻人物”之首。

  1998年,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即,农村电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当时,国务院指定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并负责向农行贷款,政府出台政策,通过全网加价在15~20年内偿还。

  在陕西,省政府指定省农电局负责66个县、区的农网改造工程和电网运营管理,省电力公司负责其余33个县、区。王文学自豪地说:(农电局唱主角)这是我们自己争取到的,并且在全国只有陕西一个省能做到这样!

  王文学还有一个引为自豪之处:早在1996年,他就提出了“建设是发展、改造也是发展”的战略,把投资重点放在电网的技术改造上,当年的电网建设总投入1.2亿元,1997年又达到1.3亿元。王文学认为,他提前推行的做法与国家“农网改造”战略是一致的。

  伤如今,带队沦为阶下囚 

  “我起了个很坏的带头作用,导致农电局系统出现了很多犯错误的同志。”王文学被捕后在忏悔书中写道。

  1998年底,农网改造工程开始后,陕农电在中央拿到了62亿元的地方配电网的独立列户的网改资金,2002年,经过王文学的努力,又追加了14亿投资。到2004年底,陕农电系统66个县、区平均得到1亿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这是史无前例的。农网改造是王文学执掌省农电局期间最后、也是最大的一项工程,王文学和他的诸多同僚就栽在这上面——

  除了王文学通过各种途径受贿711万元之外,农电局财务处处长李菊萍收受西安一家房地产公司贿金200万元后,将公款1.2亿元转存,为其解决贷款问题;她给榆林供电局拨付数千万元网改资金、电力建设基金,收受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贿金80万元;她擅自决定并安排财务处向府谷县农电公司直拨网改资金,收受该公司党委书记杜某贿金50万元……

  农电局副局长兼陕西地方电力科技投资公司董事长刘健民,收受了金石公司贿金16万美元,并接受其他公司“感谢费”3万美元、下属企业“感谢费”20万元。 

  按照王文学意图,为温州商人吴宝发承揽农电局的生意提供种种方便的农电局信息自动化处处长高峰,自己也没闲着,利用担任省农电局农网改造招标办和省招标局联络员的身份,做了几笔自己的生意,收受贿金30万元。

  农电局计划基建处处长、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锦厚,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了10个单位或个人所送人民币23.5万元、美元7000元。

  经常千里迢迢地从陕北跑到关中,热衷于给王文学、李菊萍、苏锦厚等局领导送钱的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自己忙里偷闲收受贿赂人民币73万元、美元8.5万元及62万元干股。

  2004年12月21日,王文学被陕西省纪委“双规”。用办案人员的话说:“双规”后第三天,王文学就像“竹筒倒豆子”、“麻袋倒西瓜”似的,一口气交待出15宗涉嫌犯罪事实,其中有14宗(含1起犯罪未遂)成为后来公诉机关向法庭指控的事实。

  从2004年8月起,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近100名省农电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责令纠错,63名违纪违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其中,省农电局(现地电公司)系统干部职工54人,目前已有30人被判刑。

  2005年9月19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王文学等人受贿案。一名旁听者说,当他看到昔日的农电局党委成员们鱼贯而入时,不由得产生一个奇怪的感觉:农电局党委会搬到法庭上来开了。

  怎奈何,制度虚掩腐败门

  为顺利实施农网改造,陕西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副省长担任,王文学是领导小组成员之一。1999年3月,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及电网运营管理办法》,编制了《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同时,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计划的审批及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以及工程进行中的协调工作。在办公室下,设有招标投标委员会。

  而陕西农电局内部的制度建设,从部门设置上看也是比较完善的。与资金打交道的有财务处、计划处、审计处、稽查处等。其中,审计处负责对全省农电系统有经济活动的单位进行审计;稽查处对全省农电系统各基层电力局的用电、营销、抄核收等行为,用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当然,这些重要部门均由局长王文学主管,此外他还掌管着决定全系统干部、职工前途命运的人事处。

  根据省政府指示,陕西农电局也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王文学任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有十几人,下设:设备材料考察组、计划组、财务审计组。人马配齐之后,网改工作正式开始。腐败也随之展开。

  问题首先出在对厂家的考察、推荐上。“当然,由于国家公布的认证厂家很多,不可能全部去考察。”王文学说,“一般也就是照顾些过去合作的老厂家,以及对朋友、熟人推荐的厂家进行考察。同样是认证厂家,如果不是老客户、关系户,一般很难进入我们的考察行列。”

  招标前,农电局要给省招委会报一个重点推荐名单。这个名单很重要,因为农电局是甲方,所以其意见可谓“一言九鼎”——能上推荐名单的,基本上都能确保中标,而且名次越靠前,中标后分得的标段也越大,即中标的数量、金额越多。

  而名单上的供货商,必须经王文学同意才能定下来。受王文学指派,担任省农电局农网改造招标办和省招委会联络员的高锋,按照农电局的意见(也就是王文学的意见),将推荐名单报到省招委会,明确告知他们:这就是农电局的意见,要让这些单位中标,然后再走公开、合法的招标步骤,确保这些单位中标。

  可以说,在这样的考察体系之中,即使是质优价廉的名牌产品,没有关系也难以进入陕西省农网改造的采购名单;反之,只要有了关系,有钱铺路,即使是劣质积压产品,也能一下子销售得干干净净。

  私企老板向王文学、李菊萍等人行贿,是自己掏腰包。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向省农电局领导行贿,贿赂款从哪里出呢?

  一是行贿者本身也是受贿人,从自己收受的贿金中拿出一部分,再向上级部门领导行贿。

  二是一些国有企业与私人合资兴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就成了国企领导的提款处。如府谷县电力局1996年与私人股东合办了主营电力电杆的府谷县制杆厂,后又与私人股东合办了新龙化工公司。2000年和2001年,府谷县电力局局长刘建华两次去省局争取直拨网改资金,共向王文学行贿30万元。这笔钱在府谷电力局的账上无法支取,刘建华就给制杆厂厂长张某及新龙公司经理高某打电话,让他们各提15万元现金给自己,等将来两家企业向电力局上缴利润时扣除。2003年初,农电局财务处长李菊萍以其丈夫毛某开办肛肠医院需购设备为由,向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索要资金,刘文强便从下属某公司要来30万元人民币送给李菊萍。

  三是各单位普遍私设小金库,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企业领导随意支取。2003年6月,李菊萍住院做手术时给刘文强打电话,要求帮助解决40万元人民币,准备买汽车送医生,以感谢医生的关照。刘文强立即派人将40万元转账支票送过去。2004年11月,省纪委和省审计厅曾组成74个审计小组,对全省市、县(区)地电部门现金库进行统一监盘,统一封存账目,统一审计。仅在镇安县电力局,当天盘库就发现“小金库”594.5万元人民币。

  王文学在狱中对农网改造工程的体制疏漏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三点“个人的体会和建议”:

  一、基础产业的建设专用金,一定要高度集中使用,绝不能分散,(否则的话)层层管理、层层剥皮、层层使权,漏洞太多。

  二、国企的业务建设专用金,不能算作企业的经营权,不能由企业自行使用。因为这是国家的专用钱,是国家基础产业专用金,应由政府高层管理全过程,形成产业后交企业经营。

  三、政府再也不要为专项工程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省长、副省长任组长来组织实施——都是形式主义的,比如农村电网改造,设备材料的招标,表面看,方方面面的人参加,还有《招标法》,在所谓的公开、公正中进行,实质并非如此。因为参与的人多,权力分散,责任不到位,等到出了问题,没有一个负责的人。我省网改工程中,有近20亿元的设备材料招标看起来是合理、合法的,但问题是出了不少腐败干部,(这方面)也要高层把握,责任到人。

  四、电力企业属国家所有且为社会的基础产业,企业发展资金是在国家政策下得来的,那么应该是各级政府来层层向上级政府讨要运作,不应该由企业法人负责讨要,若像现在由企业来运作,就会出现问题。因为政府的成本开支有法在先,不允乱支,企业法人就容易犯腐败罪,好像还是为企业发展。

  按照王文学的思路,要想在类似的工程中避免出问题,资金使用要“高度集中”,建设过程应由“高层管理”,招标应由“高层把握”;“高层”要么被王文学这样不担事的下级给累坏了,要么就得面对王文学们交上来的行使权力的机会。

王文学一开始是想利用合法的生意手段赚钱的,虽然他认为的“合法的生意手段”未必真合法。“尽管现在犯了罪,我还是真心拥护党,爱我一生中倾注了心血的农电事业。”王文学在狱中忏悔书中写道。








  他的如意算盘是:由于身份关系,自己不好直接出面运作生意,就需要找一个信得过的、有能力的人代替自己操作,并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人要很精明,做事要很隐秘,必要时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他想到了一个相识已久的年轻人——王亚星。

   “国家安全机关特工” 

  王亚星的父亲是王文学的老同事,两个人一起在陕西省府谷县电力局工作过,住过一个家属院,两家关系很好。

  王亚星长大后,王文学没再见过他。直到1997年的一天,亚星突然出现在王文学面前,说他前些年去广东打工,现在来西安负责一家分店,做服装生意。

  交谈中,亚星神秘兮兮地跟王文学说,自己是国家安全机关的特工。他经常向王文学讲他在广州等地的经历,吹嘘他如何机智多变,事情办得如何漂亮。王文学听了,很是佩服这小子的能力。

  在后来的频繁接触中,王文学感到亚星确实有心计,处事干练,行踪诡秘,做事不留痕迹,颇有做生意的头脑与素质。通过与亚星的圈内朋友接触,叔叔辈的王文学遂更加坚定了与亚星合作做生意的想法。

  王文学的设想是:自己利用手中权力,为亚星出主意、通信息,并介绍、协调手下有关处室负责人与他的关系,而亚星出面运作生意,赚了钱后两人平分。“用我的权力、位置,用他的精明、能干,我相信我俩是最优组合。”

  在这段时间里,亚星对王文学也很亲近,很会讨他欢心。他跟王文学说:“叔叔,将来咱们挣下的钱,有我多少,就有你多少!咱俩挣的钱一人一半,我先替你保管,等你退下后,我再给你;你什么时候用钱,我就什么时候给你钱!”

  王文学心里已经将王亚星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了,决心为他、也为自己弄到一大笔钱。

  1998年,王文学跟王亚星商量,干什么生意最赚钱?当时陕西省农网改造已经开始了,导线用量很大,王文学和王亚星就决定从这笔生意做起。

  首先,王文学出谋划策,指点亚星:“农电局不与私人打交道,你要先成立个公司,然后做中间商。我让局里管物资采购的负责人与你的公司签订合同,你再与供货商签订合同,从中赚取差价。这样做生意的风险几乎等于零,100%赚钱!”

  过了一段时间,王亚星来找王文学,说注册公司的事已筹备得差不多了,但他没有周转资金。停了会儿又说,要找资金也容易——他已与东郊一家银行谈好,可以从他们那里贷款,但银行的条件是必须先在他们那儿存款。

  王文学问需要存多少钱?亚星说300万就行了。王文学当即答应了他。他跟财务处长李菊萍讲了这件事,李菊萍说没问题。于是,王文学就带着李菊萍和出纳,由王亚星引路,奔赴建行东郊支行办理开户存款手续。

  多年以后,进了监牢的王文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懊悔得直拍脑袋:“唉!你看看,我这么大个领导,跟着王亚星,带着我的财务处长、财务人员满大街跑,去给一个坏小子办存款手续,这不都是昏了头吗?”

  此后,王亚星的公司就开始做农网改造的生意。王文学把农电局管钱、管物资供应的处室领导及办事人员都介绍给他认识,并且对外人讲,王亚星是他侄子。王亚星很精明,有了王文学的介绍,私下与这些人频繁接触,打得火热。农电局诸位领导看王文学的面子,很买亚星的账。所以,由王文学安排的生意,亚星做了;王文学不知道的生意,亚星也做了。

  导线生意做完后,王文学要求分钱时,亚星称,扣除开办公司的费用、业务费用后,就没赚到钱。王文学是个豪爽之人,没再问下去。

  第二笔生意是代理电度表生意。做完生意后,王亚星称,这次赚了300万元。

  第三笔生意是代理铜铝过度线夹。生意做完后,王文学听说王亚星赚了1300多万元,觉得他赚得太离谱,“我的局长还当不当了?”事后案件调查证实,线夹价格每只仅4.9元,农电局购进的价格每只为14元;农电局支付2100万元从王亚星的公司购进50万只不合格线夹,造成了近500万元线夹积压浪费。他觉得亚星赚了这么多也不给他分,很生气,就跑去质问王亚星。

  王亚星这种包藏机心的人,对付王文学这样的直肠子,实在是游刃有余。几天后——2000年2月21日,他把王文学领到银行,打开一个保险箱,让他看里面的几十万美元,并说其中有20万美元是给他王文学的,他可以随用随取,并当场给他办了开保险箱的手续,交给他一把钥匙。

  王文学放心了。而且他也觉得王亚星现在就给他钱,不太安全,“因为亚星挣的这些钱,都是我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从农电局赚的,所以我觉得亚星不敢光明正大地给我送钱,我把钱拿在手里也不好处理。”所以,十几天后,王亚星又去找他,说钥匙放在他手里不安全,把钥匙拿了回去,王文学也不疑有他。其实不久后,亚星就把保险箱里的钱全部转到其他银行,统统存在了自己名下。

  他们的生意后来失控了。以王亚星的精明与贪婪,绝不可能只按照王文学安排好的路线走。他打着王文学的牌子,不断在农电局做生意捞钱。王文学知道后,也不多加阻挡。

  陕西农电局贪贿成风,王文学与王亚星的生意就是起点。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王亚星打着王文学的牌子在农电局做了金额上亿元的生意,竟然没有分给他一分钱,只是曾经打开银行的保险箱,让他看了里面花花绿绿的美元,大饱眼福一番!后来,王文学在狱中深夜不寐,绕室徘徊时,他“越来越觉得,我是被这坏小子给骗了!这些年来,亚星在农电局搞了多少钱,我不清楚;其中有我多少钱,我也不清楚……亚星抓住了我的两大弱点:一是我容易相信人,朋友义气重,对人心底里比较实,总想着朋友不会骗我,特别是亚星这样的亲人。二是我性格马虎,粗心,对小事不太计较,干什么都不会往心里去。所以,亚星说银行保险箱里的美元有我一半,但到底有多少,我从来也没明白算过账……”

  说王文学对亚星一点没起过疑心,也不确切。逢年过节,别的部下、生意人都去给王文学拜年,王亚星一次都没去过;儿子出国留学,别人送钱的送钱,送行的送行,王亚星连一面也没露,王文学心里更不舒服。

  但他一转念:“也许亚星是为我的安全考虑,不想跟我频繁来往,怕万一出了事,牵连到我吧?他的处事原则一直是这样诡秘,不留痕迹。对于我来讲,也是安全第一。我相信他不会昧良心的,没有我,他什么生意都做不成。”这样一想,王文学便释然了,而且对亚星愈加佩服起来。

  现在看来,亚星不给王文学分赃,不是害了王文学,而是“救”了他。因为在王文学受贿一案的法庭审理中,对王文学收受王亚星20万美元贿赂这个情节,法庭审理后的判决是“犯罪未遂”。既然“未遂”,就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断断不至于落得一个“无期徒刑”。

  换句话说,假如王文学只与王亚星一个人做农网改造生意,他虽没从王亚星那里拿到一分钱,却也“因祸得福”,不至于因此而获重罪。可惜的是,盯上农网改造工程76.4亿元资金的,不止是王文学和王亚星两人。

    “拔掉王文学这杆‘红旗’”

  浙江宝龙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商人吴宝发是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生意人。陕西省的农网改造工程刚刚开始,他就听到了风声。

  吴闻风而动,想来陕西投资建厂,分一杯羹。1999年5月,吴宝发来到了西安,他发现自己想投资的电网配网自动化业务根本打不进陕西市场——他先后与陕西省农电局、国电局接触,想跟他们搞合资公司,但他们都已有自己的公司,吴没有机会,就中止了这个想法。

  但吴宝发并不甘心,因为在陕西活动的一段时间里,他花了不少钱搞感情投资,这笔钱不能打水漂。

  他的“感情投资”主要投向了王文学。“按照做生意的方法,要想跟陕西省农电局拉上关系,就必须结识、处理好与他们‘一把手’的关系。”吴宝发抖露自己的生意经,“只要把‘一把手’这杆‘红旗’拔掉,陕西农电局的生意也就成功了——局长都同意了,没有哪个他的手下敢不同意的!”

  通过在西安的老乡,吴认识了王文学的同学——西安某大厦总经理,请他将王文学约出来吃饭。为了在王文学面前显示实力,吴董事长把自己的宝马、奔驰车都开到西安来,并住进当时西安最好的金花酒店。通过几次交往,王文学认同了吴宝发。吴趁机表达了想在陕西电力系统投资的想法。王文学很豪爽,答应有机会帮他。

  1999年7月,一次吃饭中,王文学多次提到他要出国。“他这是在给我暗示要钱呢。”吴说,“作为生意人,这点暗示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几天后,吴到了王文学的办公室,从公文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1万美元,放进王文学放在办公桌上的夹包。两人相视而笑,心照不宣。

  从那以后,吴明显感觉到王文学与他的感情升温了,他再请王文学吃饭时,王还带上了自己的情妇孙某。同时,吴宝发也更加判断出,王文学是一个贪财之人。

  赴陕之前,吴曾将去陕西“投资建厂”的想法告诉过朋友、浙江泰森电器厂总经理胡某。胡某跟吴说,农网改造,农户家里都要使用漏电保护器,需求量很大,委托吴帮他推荐产品。

  既然投资建厂实现不了,就看看能不能做代理漏电保护器的业务。他将这个想法透露给王文学。几天后,王文学将省农电局负责设备招标、投标的信息自动化处处长高锋介绍给吴宝发。

  “王局长跟我讲,泰森的漏电保护器是吴宝发代理的,让我在招标中注意点,意思我就明白了:要确保泰森中标,吴宝发代理成功。” 高锋归案后交待说,“我是王文学提拔、重用的人,他让我负责农网改造招标,就是为了便于落实他的意图——说白了,就是给关系户办事、购货、订合同。”

  当时,漏电保护器项目的竞争者很多,他们各有各的渠道和手段。“如果不靠王文学,即使我们中了标,在标段分配上也很难有大的收获。可以肯定地讲,王文学、高锋是给招标委员会的成员做了工作的。”

  正如吴宝发事先估计的,拔掉了王文学这杆“红旗”,陕西农电局的生意好做多了。吴的手下朱某与王文学的手下高锋也渐渐熟络起来了。

  2000年初,高锋与朱某闲聊时提起,省农电局准备在榆林供电局搞一套电网调度自动化工程(简称“地调”)。高锋是农电局的信息自动化处处长,所以很早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朱某一听,立刻感觉这又是一次商机!当时,国内已有好几家公司竞争这个项目,如南京自动化公司、南瑞自动化公司等。朱某与浙江大学的中程公司老总是朋友,所以就与中程公司商议做他们的代理,并将这个设想汇报给吴宝发。吴听后很高兴,按照以前的分工:他负责做王文学的工作,朱某负责与被代理公司联系,并做具体的招、投标工作。

  于是,吴宝发就请王文学吃饭,向他推荐浙大中程公司的产品,但王局长就是不表态。吴邀请他到杭州考察,王文学也没答应。

  认真思索一番,吴明白了问题的症结。王文学多次讲过自己与情妇之间的关系,说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吴决定再次给王局长送钱。

  第二次送钱是2000年5月,吴将装有8万美元的纸袋交给王文学。他不知道的是,王文学随后直接到情妇家,很大方地连装钱的袋子一起交给她了。

  20多天后,王文学带着情妇、高锋去杭州考察。情妇想去看看回归后的香港,吴就又陪他们游了趟香港,给他们买了几万元的“纪念品”。王文学当场对高锋表态:榆林供电局的“地调”工程,就交给中程去做!

  2000年9月,榆林供电局与中程公司签订了“地调”合同,合同金额2300万元。年底,中程公司将吴宝发的8%代理费付给他们,计有180多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做了农电局这3笔生意后,吴宝发对王文学也“敬而远之”了。“给王文学送了钱,在我心里一直疙疙瘩瘩的,觉得这是个事儿。”吴后来说,“和这样贪财的人打交道,我也挺担心,就怕他哪天犯事牵扯到我,就下决心再也不做陕西省农电局的生意了。”

  虽说离开了陕西,但吴的心病一直未除。每次见了朱某,都要问一问:“榆林工程怎么样了?可绝对不敢出事。陕西农电局的人太贪了,这个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万一出了事追究起来,我们也脱不了干系!”

  2004年年底,吴宝发听说王文学出事被关起来了,心里很惶恐,对朱某说,他给王文学送过钱,陕西省检察院肯定要来找他,“我这几年来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爆发了。”

  买官者的不同面目

  2004年春节前,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来到王文学办公室,送给他一张以王文学儿子名义在天龙镁业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入股100万元的收据。刘文强说,投资入股的资金,他和府谷县电力局局长刘建华已经解决了,不用“王老板”操心。

  接着,刘文强又恳切地说:“王局长,你的开支大,用钱地方多,以后不要再跟那些生意人打交道,收人家的‘小钱’了,在社会上影响不好。我们给你在天龙公司入股100万元,每年回报20万,连你养老的问题、孩子以后的生活问题都可以解决了,你就不要再操心了。”

  王文学听后,满意地点点头,接过了刘文强拿来的收据。

  刘文强是王文学的铁杆部下,连这样的铁杆部下都向“王老板”直言进谏,劝他不要再贪下去,可见当时王文学的贪贿名声在农电局系统已是传得“无处不飞花”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刘文强是一边向王文学行贿,一边劝诫王文学不要再受贿了。

  榆林供电局想要2300万元的网改资金,王文学批示“同意”!榆林供电局想要2000万元的调度大楼建设资金,王文学也批示“同意”!榆林供电局想要1亿元的借款,王文学照样批示“同意”!统统不打一点磕绊。在榆林局的人事安排方面,只要刘文强提出建议,王文学基本上都同意办理。最重要的是,没有王文学的支持,刘文强根本当不上榆林供电局局长。

  2001年下半年,陕西省农电局系统组织部门照例进行每4年一次的干部考察、考评。其中榆林供电局的局长郝某已经任满4年,年龄也大了,大家都估计该换届了。该局共有4名副局长,都想竞争局长,外单位如榆林热电厂也有人想来参与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取当上局长,大家都在努力做工作。”刘文强归案后交待说,“有些竞争者与王文学有多年的关系,甚至是师徒关系,个人感情很深。他们也活动得很厉害。任命谁为局长,王文学起着关键作用。”

  刘文强清楚的事,其他竞争者当然也清楚。副局长谢革新就是一个。“省局多次对榆林局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每次我的排名都在前面。”谢革新说,“但职工们议论说,刘文强与王文学的关系好,有可能接班。有人跟我说,仅凭群众拥护还不行,还必须在王文学那里做工作。一些朋友都表示愿意拿钱支持我跑,有些私人老板也愿意拿钱赞助我。”

  后来,谢革新给王文学送了15万元,刘文强则给王文学送了5万元。2002年11月,榆林供电局班子调整结果公布,送了15万元的不敌送了5万元的,刘文强被任命为榆林局局长,谢革新调任榆林发电中心主任,虽然行政级别由副处升为正处,但因为“这基本上是个养老单位”,谢革新大为不满。

  其中的蹊跷在哪里呢?

  18年前,当王文学在榆林供电局当修试所主任时,谢革新与刘文强招工进了供电局。王文学与他俩都有师徒之谊。但此后18年里,刘文强与王文学越走越近。

  2000年秋,王文学因病住院。谢革新听说好多人都去探望了,寻思自己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应该去看望他。谢革新咬着牙、提着1000美元去看望王文学。王文学说声“谢谢了,小谢”,收下了属下的“心意”。但此后一段时间,谢革新并未感到这次送礼有任何效果。他想,也许是给王局长送钱的人太多了,自己的探视也没什么特别的。

  谢革新这种患得患失、首鼠两端的心理,跟刘文强的忠心耿耿、处处为“王老板”着想相比,已经输了不止一大截。

  王文学归案后也有一番内心剖白:“谢革新送我钱,当时我不想收,因为我觉得他没管过生产,当局长条件不够,刘文强管过生产,比谢革新更适合当局长。谢革新与刘文强都是我的徒弟。我收刘文强的钱,一是觉得刘文强可靠,信得过,二是认为刘文强提出当局长的要求,我能满足他。另外,有我和刘文强几十年特殊的师徒关系做基础——他能从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地当上榆林供电局局长,没有我的帮助、提拔是不可能的。” 

  那为什么又收了谢革新的钱呢?王文学认为:“虽然发电中心主任没有供电局局长的权力大,但也提拔了他,对得起他,也算给他办了事。”

  最后,我们再看看班子调整后,谢革新与刘文强的不同表现。

  2002年下半年,王文学因腰椎间盘突出,在宝鸡找了个老中医治病。常有一些熟人、朋友去看望他。谢革新也来了,但他是来发牢骚的。“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永远不如刘文强!你用了刘文强,惹了一批人,划算不划算?”

  不久,当谢革新再去王文学办公室汇报工作时,王文学就让他把礼金收回去:“小谢,你把包拿走吧,我打开看了看,量多。”谢革新忙乱地说:“不用了,王局长,你多年来培养我,我很感激。”

  而刘文强的表现如何呢?刘文强当上榆林供电局局长后,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好表示一下对王局长的重谢。2003年春节前,刘文强去省农电局拜年,给王文学送了10万元钱。

  2004年7月,刘文强在西安和王文学一起吃饭。饭后,王文学问刘文强带钱没有。刘文强说带了一些,就取出6万元送给了王文学。

  与花了钱却未达到目的的谢革新同样感到“冤屈”的,是在榆林供电局班子调整中,另一名被调出供电局的副局长刘万聪。刘万聪乃西安交大毕业的本科生,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双高”职称,并获得MBA学位,但这都抵不过刘文强与王老板的亲密关系。

  在刘文强被宣布为榆林供电局局长的同时,刘万聪被宣布调到榆林热电厂任厂党委书记。这对刘万聪来说,不啻是个噩耗。“我感觉自己的专业完全用不上,而且班子调整中我的安排最差。”刘万聪说。一些认识的人都在议论,让他找找王文学。

  于是,2002年12月,刘万聪跑到省农电局,给王文学送了5万元钱。送钱后,刘万聪感到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王文学提要求了。每次去省局,只要见到王文学,刘万聪就缠着他问自己的工作安排,也不管他身边有没有人,场合是不是合适,而王文学每次都回答同样的话:“以后再考虑。”

  刘万聪也托朋友、熟人多方打听,听到的消息都是,他不是王文学一条线上的人,变动工作想都不用想!刘万聪听后感到灰心。但王文学每次都没有完全拒绝他的要求,又总是给他留下一线希望。

  2004年夏天,陕西地电集团公司挂牌庆典,刘万聪也去了。他一见王文学就问:“王局长,我的工作调整到底要怎么办?”王文学还是那句话:“有机会就办……”

  “私人老板的钱,

  不拿白不拿!”

  按照王文学的说法,“我不干偷吃国家财物、没有良心的事。共产党的钱不但不能装进自己腰包,连乱开支也是不行的。”

  但“陕西省农电局系统的农网改造过程中,有大约20亿元的设备材料是个体私营老板供应的。这些设备材料的利润平均在30%,那些人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赚走了国家好几亿元”。既然私营企业老板利用农网改造的机会,赚了国家的钱,“他们的钱我不拿白不拿。因为这些钱是私人老板的利润,不属于国家资产,国家利益并未受到损失”。

  这种想法,颇有些“打土豪、分田地”式的朴素“革命意识”。所以,当陕西省农电局的案子暴露两个月后,王文学还向省领导表态:“我没有问题。我没拿共产党的钱,不会犯法!”

  王文学的辩护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冬生说,王文学落案后,认罪态度非常积极。在刘文强行贿案的调查中,王文学在供述中称,“总之,刘文强送我的钱是多少,我认多少!”在被陕西省公安厅羁押逮捕前,王文学主动交待了15宗涉嫌犯罪事实,其中14宗后来成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

  被羁押后的王文学除了提供线索,积极追缴赃款外,还给妻子写信,强烈表达了积极配合组织追缴赃款的愿望,并向妻子提出数种可行方案:将妻子历年来的存款和儿子的压岁钱全部交给组织;将其和妻子在榆林阳光公司的入股集资款交给组织;打欠条向朋友借150万元;让亲戚朋友通过集资、借款等方式退赃。在以上方式收效不大的情况下,还请求组织许可,打电话向部下借款,最终,在较短时间内,王文学将729万元赃款全部退赔。

  正是由于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王文学“犯罪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退缴赃款,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法庭才对受贿数额巨大的王文学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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